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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广播电视台由丹东电台和丹东电视台合并组成,同时将局综合管理中心并入,机构调整后,确定丹东广播电视台机构编制事项如下。发挥公共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, 办好 健康向上的广播电视节目,丰富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;发展新媒体业 务,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;管理市本级广播电视技术、传输、发射工作 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;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播好 中央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;指导市本级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,研究拟定事 业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,指导实施直属单位事业建设;研究广播电视方面的 经济政策,做好经营、财务、统计工作;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、财务 和创收工作;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